叛亂罪軍法判刑七被告 看守所會晤家人及律師 相互交換聲請覆判意見
材質:紙
年代:1980年4月24日
歷史分期:1946~(戰後)
取得方式:捐贈
原收藏者:張俊傑
登錄號:KH2000.012.0202
藏品描述:叛亂罪軍法判刑七被告 看守所會晤家人及律師 相互交換聲請覆判意見。
昨天上午黃信介、姚嘉文、施明德、張俊宏、林弘宣、呂秀蓮、陳菊等會見家人及律師。依軍事審判法,律師可代被告聲請覆判,但不得與被告明示之意思相反。目前施明德與黃信介兩人,均已由警總依法提出聲請覆判,其餘六人可望與律師晤談後,近日內聲請覆判。